關于申報2022年度國家留學基金委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的通知
各學院(部)及個人:
為助推學校“十四五”國際化進程,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促進教師國際化水平,我校繼續與國家留學基金委合作開展“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根據《關于2022年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有關事宜的通知》(留金項[2022]6号)要求,現具體通知如下。
一、項目情況
我校自2015年起與國家留學基金委共同實施“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支持優秀青年教師赴教育、科技發達國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等機構研修,2022年度計劃選拔推薦1人,選派類别為訪問學者或博士後。該項目詳細信息可登錄“2022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專欄”查詢。
二、留學期限
1.訪問學者:3-12個月(優先支持為期12個月的訪學項目)。
2.博士後:6-24個月。
三、申請條件
1.申請人條件應符合《2022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及《2022年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選派辦法》相關要求,出國研修計劃應依托在研教學、科研項目進行申報。
2.訪問學者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6年1月1日以後出生);博士後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時間應在3年以内。
3.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到合格标準者亦可申請,但須提供其正在參加相應語種培訓的證明。此部分人員被錄取後,須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相關語種培訓或自行參加相應外語考試,獲得相關培訓結業證書或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标準後方可派出。
為配合國家留學基金委“因疫情原因放棄資格不受再次申報限制”的政策要求,對2022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請人員将适當放寬外語合格條件認定标準(見附件1)。
四、相關要求
1.請申請人提前與國外院校及導師充分溝通,取得拟訪學校(機構)正式邀請函。
2.申請人所在單位須對申請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況、學術發展潛力、出國留學必要性、留學計劃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嚴格把關。
3.如申請人項目獲批,請務必在留學資格有效期内出國。如确實無法成行,須至少在留學資格失效前1個月提交放棄留學資格申請,獲得批準後,2年内不得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如未提交放棄留學資格申請,則5年内無法申請任何公派出國項目。因疫情批準放棄資格手續的,不受2年内不得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限制。
五、選拔程序及提交材料
1.選拔程序:個人申請、單位推薦、材料審核、評審推薦、全校公示、學校上報、國家評審、确定錄取、培訓派出。
2.提交材料:
①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正式邀請函;
②出國留學外語水平合格證明材料或正在參加相關外語培訓證明材料。
③《金年会教職工公派出國(境)留學審批表》、《所在單位推薦意見》。
④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進行網上報名,并提交系統導出後的《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
紙質版提交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審核,電子版發至郵箱:1310619263@qq.com,學校将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要求組織評審與推薦。
六、受理截止時間
2022年9月14日
申請人如有疑問,可咨詢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聯系人:薛敏 聯系電話:3377662,13837318569
附件: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22年8月25日